90年代初期在我国东北地区吉林省长春市,有一个名叫梁旭东的人,老一辈的人应该都应该有听说过的他的一些传闻的,梁旭东是继乔四之后,东北的又一大黑社会犯罪集团的首领,也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春最大黑帮头目。那么他的故事是怎样的呢?他最后的结局又是如何?下面就和小编来一起看看吧!
长春最大黑帮头目,梁旭东
梁旭东也是中国黑社会老大排行榜中比较出名的一位了,和宋留根、刘涌等人齐名的人物。他出生于1966年,(83年-87年)最先开始还在部队服过兵役,出来之后在粮食运输公司工作。。1989年,他曾因斗殴和倒卖汽车运费票据被德惠市公安局多次处理过,此时的梁旭东还只是一个社会“小混混儿”,1993年初,纠集“两劳”释解人员陈彬、张洪岩、孙殿亮等人在德惠市进行聚众斗殴、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,以梁旭东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开始形成。
梁旭东团伙开始转向长春市扩展势力,同时开始非法购买“东风”口径枪、“五连发”猎枪、战刀等凶器。到了95年的时候,仅仅经过了短短的2年时间梁旭东的黑社会组织通过各种经营活动,逐步建立并壮大了以饮食、娱乐为主业的“吉林省吉利亚饮食娱乐有限公司”,梁旭东成为公司董事长。公司下辖夜总会、快餐店、酒店、洗浴中心等多处经营实体,总资产达到2000万元以上,具备了相当的经济实力。
混入“**局”当刑*
有了钱,还要为自己弄一个有利的社会身份。。1995年10月,他在哥哥梁晓东的多方“运作”下,得到领导“关照”,搞到一张假文凭,成为长春某单位的“保卫科长”,并通过“关系”调入市公安局,成为一名刑警大队侦查员。拥有了这一“特殊身份”,梁旭东在长春市各犯罪团伙中的霸主地位也更加牢固了。自此,梁旭东开始利用刑警身份和团伙势力,以故意杀人、伤害、聚众殴斗等方式扩大组织“影响”;以敲诈勒索、代人讨债、设赌抽红、组织卖淫等手段聚敛钱财,成为长春市称霸一方的“黑道大哥”。
同时,他借用公安工作的便利,结交大批公职人员,编织个人“关系网”,为其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保护。目前已初步查清,梁旭东黑社会性质团伙案共涉及党员干部35人,其中处级以上干部12人,科级以下干部23人,党员23人。这35人中,有警官10人,检察官5人,法官4人,司法警官5人。这些人或利用职权为梁旭东谋取利益,或为梁旭东及其团伙成员洗脱和掩盖罪行,客观上推动了梁旭东团伙的迅速壮大,使其在社会上违法犯罪更加有恃无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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